跳到主要內容區

方案二-社團經營與運作

       

  • 適用對象
    110學年度(含)後入學之新生。

    修習期限
    須於入學後 2 年內完成本方案規定之修習內容。

    報名方式
    欲參與本方案社團,請先擇一場次參加「社團經營與運作說明會」:

  • 社團方案說明(一):114-2-2 社團負責人會議
  • 社團方案說明(二):114-2-3 社團負責人會議
  • 本方案修習內容
    須完成下列兩項內容:

    一、社團經營專業課程

    於大二結束前,參與課外活動組規劃之社團研習系列課程,累計至少 4 場次,且總時數達 12 小時以上

    二、社團實務運作(擇一完成)

    (一) 社團組織參與
    參與所屬社團主辦、承辦、合辦或協辦,並經課外活動組核定之社團活動,累計至少 6 場次,且總時數達 18 小時以上

    (二) 社團活動執行
    擔任所屬社團經課外活動組核定之活動幹部或工作人員,累計至少 4 場次;每場活動均須全程參與行前籌備,並確實完成活動執行任務。

    (三) 社團服務學習
    擔任所屬社團寒、暑假多日營隊服務員,全程參與活動籌備及營隊服務工作,並完成課外活動組辦理之服務學習成果發表。

    修習成效
    完成本方案所有修習規定並經審核通過者,即視為通過社會實踐能力畢業門檻

    未完成修習者
    未能於入學後 2 年內完成本方案者,依本方案執行細則規定,須全程參與**「社會實踐能力暑期補救措施」**(暑假第一週 4 天及第二週 2 天),始得完成社會實踐能力畢業門檻。

  • 115學年度參加社團方案社團_過去辦理活動一覽表

社團經營與運作簡介
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