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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函轉】績優志工、志願服務單位及應用單位表揚資訊

教育部 函

主旨:為落實志願服務法,表揚有具體優良事蹟之績優志工、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依本部青年發展署114年7月14日臺教授青字第1140000299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依「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」規定,請協助轉知貴校志工踴躍報名申請,若有相關問題,請洽詢本部青年發展署劉祉延小姐,電話:(02)7736-5235。相關表格可至本部青年發展署網站最新消息下載(網址:https://www.yda.gov.tw/)。
三、檢附本部青年發展署原函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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