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費核銷
共通性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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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學校抬頭: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 統編:33503910 二、單據:「抬頭、統編、日期、單價、數量、總價」都要寫,店家很容易遺漏。 三、數量請儘量不要是”1批/式”,1批/式者需另附明細。明細表需蓋店家發票章。 四、預設款付給課程老師,若要付給廠商請加便利貼註記。 五、會計室規定45日內要結報,所以發票開立30日內交予課外組。 六、項目上原則依計畫申請時編列來核結,實際支用項目流用儘量不超過20%以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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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銷項目 |
應檢附資料 |
注意事項 |
材料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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膳食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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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刷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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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長會議指示超過300元,檢附樣張及單據,會計室送至校長經簽淮後才會進行後續核銷 |
交通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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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大眾交通工具為主,計程車無法核銷; 遊覽車租用需於發票備註上註明起迄點。 |
外聘鐘點費 |
學校採匯款入外聘講者帳戶,上限2000元/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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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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