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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慶園遊會

         

一、擺攤時間:112年10月20日 (五) 9:00-14:00
二、擺攤地點:有庠科技大樓一樓廣場及有庠二樓中庭
三、參加對象:本校教職員生
     (一)本校所有大一班級(含二技三年級)務必設一攤位
     (二)本校各班級、社團、系學會、校內單位或教職員
四、主辦單位: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
五、承辦單位:第十八屆學生會
六、攤位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10月02日(週一)止。
七、攤位登記方式:
        (一)    採線上報名
        (二)    請完整填寫線上報名表單後5天內將保證金1,000元於報名期間繳交至課外活動組(有庠科技大樓11301室)。
        (三)    由攤位負責人(總店長)出席112月10月04日(週三)12:10有庠科技大樓11302室參與攤商說明會。會中將說明設攤注意事項及公佈攤位位置,請申請單位務必派人出席,若缺席造成攤位權益受損,請自行負責。
八、每攤提供帳篷一頂、長桌1張及椅子2張。不提供電力亦不得私自接電。
九、參與擺攤者可獲得志工時數3小時。
十、獎勵措施

  • 當日服務台設【最佳服務品質及最佳創意獎攤商投票券】,限本校學生(一人一票)親自持學生證至服務臺領取。(如附圖)
  • 攤商獎勵:本獎勵僅適用本校學生所設攤位
  1. 【最佳服務品質獎】總票數最多者頒發最佳服務獎獎金1,000元及獎狀乙只
  2. 【最佳創意獎】:攤位佈置創意總票數最多者頒發獎金1,000元及獎狀乙只
  3. 競賽結果將於當日於殘酷擂臺公佈,請務必派代表參加授獎。
  • 顧客獎勵:本獎勵不適用校外人士或本校教職員
  1. 參與園遊會攤商集點活動10枚且完成【最佳服務品質獎】及【最佳創意獎】投票者可參加抽獎,應於中午12:00前投入服務台摸彩箱。
  2. 得獎者應於活動當日親持抽獎卷及學生證至服務臺領取,逾時未領者視同放棄。

十一、攤位命名及販售內容命名,請勿以不雅文字或有不雅諧音。

十三、活動詳情課外組得依天災、人禍、疫情或學校政策調整並重新公告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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