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增列賽事已先納入「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」相關規定,相關要點並經本部於113年5月27日以臺教師(一)字第1130052679號函同意備查,且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(旨案比賽主辦單位)於113年5月27日以師大體研中字第1130021082號函送至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及大專校院在案,俾籌備相關事宜;另本部於114年7月15日以臺教師(一)字第1142601888號函知12所高中舞蹈班招生學校、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各直轄市、縣市政府等適時檢視招生簡章或相關規定,必要時納入會議宣導,合先敘明。
二、 有關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(個人組)賽事,自116學年度起增列芭蕾(團體組)賽事,日程說明如下:
(一)115學年度辦理首屆芭蕾個人組賽事:
1、縣市初賽:115年9-12月。
2、本部決賽:116年2-3月,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承辦。
(二)116學年度辦理芭蕾個人組及首屆團體組賽事:
1、縣市初賽:116年9-12月。
2、本部決賽:117年2-3月,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。
三、 考量115學年度各相關招生委員會已成立並啟動相關作業,再請貴委員會(校)檢視招生簡章或相關規定,及適時宣導,以維護學生升學參採權益。
四、 檢送本部114年8月1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40080930號函同意備查之「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」供參,本案如有相關疑義,請洽本部承辦人陳小姐:02-7736-6227洽詢;賽務相關疑義,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許小姐:02-7749-324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