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函轉】 MÜ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 聲明
為尊重智慧財產權,貴單位如於校園舉辦之『成果發表、迎新活動、畢業舞會、校慶活動、校園演唱會..等音樂性質』活動;或於校園課間或校內各場所(非課堂教學),若有使用音樂著作為公開演出需求,祈惠予代為宣導應事先取得音樂著作財產權人或集管團體之授權,再使用音樂,敬請查照辦理。
詳情如附件。
112010007633_1_04520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