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計畫內容請以介紹及呈現宜蘭人文特色等相關主題,或與社區結合、民眾互動參與等為規劃辦理方向。
二、 補助審查標準如下:(一)計畫書是否依本局提供格式及要求之內容撰寫。(二)計畫中涉及美食、服裝、獎金及旅遊補助項目不補助。(三)計畫內容不佳或項目闕漏者不補助。
三、 計畫書請於期限內傳至konitz30409@mail.e-land.gov.tw。
四、 檢附本局「全國大專院校校友會蘭陽週經費補助要點」及「蘭陽週經費補助活動計畫書」各1份,或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官網(最新消息及公告-局務公告)下載、填寫「全國大專院校校友會蘭陽週經費補助要點」及「蘭陽週經費補助活動計畫書」,請依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