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函轉】屏東縣政府「111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(策展)徵件及展覽補助計畫」

一、 旨揭本案為促進學生參與藝文創作,並培養新銳藝術者創作,以提供展覽平台及策展計畫鼓勵學生參與。受理申請時間自110年4月16日起至6月15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二、 本案簡章下載可至https://www.cultural.pthg.gov.tw下載,路徑:屏東文化處官方網站/便民服務/常用表單下載/博物美術科(切換)/111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(策展)徵件及展覽補助計畫簡章下載。
三、 相關申請經審查委員審查後,最終結果將公布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,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,申請資料不予退還,請自行備份留存。
四、 檢附本府展覽申請表件各一份